我想要离婚孩子怎么办?
一)孩子不满两周岁的处理
一般情况,属于哺乳期内的子女,为保证婴儿的正常发育成长, passes,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宜,如果父母亲情系激烈,且都要求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么就看那一方更利于孩子的成长。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的处理
首先,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实际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情况如果父母亲的条件一致,都具备直接照顾孩子的条件和环境,那么,对于双方均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般父方和母方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具有法定监护能力和条件,从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成长考虑,经承办律师了解小明更愿随母亲共同生活,且小明在母亲身边已经形成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为了保持小明生活和学习的稳定性,小明随母亲共同生活抚养为宜,如果离婚夫妻一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子女随另一方共同生活为宜: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当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对于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处理
如果子女已满10周岁,应考虑其本人的意见。
此外,对于在离婚时尚未出生的子女,应视为出生子女同等对待,参照上述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