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4个月怀孕能要吗?
可以要的,但是风险相对比较大。 孕期35周前任何因素造成早产儿死亡率都可以达到10%甚至更高,孕35-37周时,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到孕38周及之后,死亡率仅仅维持在5%左右。 所以理论上来讲,只要护理得当,这个宝宝是完全可以要的。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个宝宝从孕晚期出生,虽然经过抢救可以存活,但是却不得不面对因为早产而导致的各种生理机能发育不完善的问题。 比如呼吸功能、消化功能和循环功能等。
对于妈妈而言,在孕期4~5月的时候再次妊娠,此时早孕反应已经停止,孕妇的食欲显著增加,如果再次妊娠后仍然能够保持之前良好的习惯,均衡营养,合理膳食,不仅不会导致孕期体重增长过多,甚至还会降低肥胖的风险。 但是对于这个胎儿来说,由于胎龄小,各个器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一旦供应的营养物质不够或者是质量较差就会影响发育。
所以不管是继续妊娠还是终止妊娠,都是对母亲和宝宝的一种考验! 如果选择继续妊娠,需要密切注意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在孕中期(13周)、孕晚期(29周)分别进行超声检查,观察胎儿有无畸形; 在孕晚期每周都要监测血压、尿蛋白等情况,判断子痫前期的发生; 严格遵循产科诊疗常规,做好分娩期处理准备,减少母婴并发症的发生。
但是如果选择人工流产术,同样也需要仔细筛查是否有禁忌证,术后避免感染,并注意预防异位妊娠的发生。 对于这个特殊的群体,不管最后做出怎样的决定,都需要认真考虑,慎重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