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三个月如何离婚?
如果已经决定不要这个孩子了,就直接做流产。如果决定要这个宝宝就好好保胎。 至于离婚,不管什么时候提出,都是要去法院起诉,还是委托律师办理为好。
根据《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所以如果是男方想离婚,那必须是在判决生效或者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才可以进行; 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那么随时可以提出。
但是孩子应该是有男方和女方共同抚养的,毕竟父母双方的基因都存在于这个体内。任何一方不能因为对方不抚养就不负责任地堕胎伤害胎儿。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就好办得多,只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女方在怀孕后,分娩前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但对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存在这种限制,也就是说即使女方在怀孕后,分娩前和分娩后一年内,仍然有权提出离婚,而且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女方和丈夫双方都同意离婚,因此是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女方怀孕后,分娩前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不愿意离婚,不管男方愿不愿意,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申请,如果还是坚持离婚,要等到女方分娩一年后才可以提出离婚。
另外,如果在这个期间内,女方有重大过错,如强奸、通奸、遗弃婴儿等,则男方可以提出离婚,不过如果要证明女方存在过错,需要有证据证明,仅是口头说,一般是不会被采信的。否则如果没有任何证据和材料证明女方存在过错,那么在女方怀孕后,分娩前和分娩后一年内,是不能提出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