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产生副作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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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一点,任何药物都有一定的不良反应(副作用)或副反应。所谓的不良反应指的是药物在使用过程中,除了治疗作用以外的所有作用。这些作用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可能是有形的,也可能是无形的、隐形的…… 不良反应和不良反应该做何区分?前者强调的是药物的副作用,后者强调的是药物的不良作用。区别在于,药物的不良作用是一个中性的词汇,而药物的不良反应则是一个带负面意义的词。一般来说,药物的不良反应包含在药物的不良作用之中! 举个例子更容易理解—— 使用青霉素治疗感染时,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药物过敏、哮喘发作等,这种对于特定药物的特殊反应属于药物不良反应的范畴,而用药后出现的恶心、呕吐、腹泻、皮疹等,虽然也是药物的使用所致,但并非特指药品的质量问题或者用药禁忌,这属于药物的不良作用。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药物,只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药物的不良反应通常都很轻微,一般不会对机体造成太大的伤害,也不至于引起严重的后果。 但如果是超剂量、长期连续用药等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一旦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该如何处理呢? 一般情况下,医生会根据患者的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如果是比较轻微的,可以先观察,不用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为明显的,医生会给予停药或者减量处理的医嘱。 需要注意的是,此时一定不要擅自增加用药量或者是重复用药,以免加重药物不良反应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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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副作用的药物可根据情况采取如下办法处理:如果轻微的副作用不碍治疗,可以继续服用观察;严重的副作用必须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急救措施;如果重要的脏器有损害,应转院治疗。

药物副作用,是指在正常剂量下发生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作用。即本身并不是病理产物,其产生与药物固有药理作用有关,只是不希望出现且大多可以预料的不适反应,发生的严重程度也不相同。

由于人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不同机体的组织器官在药物的作用下并非产生单一联系的反应,某些脏器在希望得到药理作用的同时也受到了不良的影响。许多药物都能在正常剂量下产生副作用,这与药物的药理特性有关,也与人体的机能特点有关。

人类的很多生理机能之间是互相制约的,即具有拮抗关系,因而一方面机能受到兴奋时,另一方面往往会受到抑制,此时如果后者为机体所不希望受到影响,则相应的药物反应将为副作用。副作用一般比较轻微,常为一过性,停药后便会消失,但是某些严重副作用可能比较危险,需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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