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判给谁?
夫妻离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十分繁多,其中,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也是经常发生的,那么夫妻离婚孩子判给谁?
原则上,在诉讼离婚中存在两个子女的情况下,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抚养权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原则,来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如果父母不能就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法院则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一般情况下,如果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有明确表明个人意愿,且该意愿对于成长有利,法院会尊重未成年孩子的意见,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可跟随父母一方生活。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孩子可自主选择随父或随母生活。
当然,如果父母双方存在重大过错行为,如家暴、虐待未成年子女、殴打行为、吸毒、赌博等不利于未成年孩子健康成长的行为时,以及另一方存在抚养能力且更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法院会优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到无过错方。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原则上需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即父母对未成年孩子享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探望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