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两个月肚脐周围疼怎么回事?
1,孕早期(1-3个月)出现下腹痛,首先应考虑是否妊娠相关疾病引起的。 如先兆流产、宫外孕等;其次再考虑肠道病变。 如果出现突发性下腹剧痛,并伴有恶心、呕吐,甚至发热,应及时就诊,以防发生急性胰腺炎或肠梗阻。 如果在排除上述两种情况后,仍有下腹隐痛和腹胀感,可能是生理变化导致的。
2,孕中期(4-6个月)此期间如果出现轻微的下腹部抽痛,或是随子宫长大伴随的压迫症状,属于正常现象。但如果发生剧烈的持续腹痛,应该立即就医。 因为此时胎儿已经发育成熟,一些病理情况可能会对胎儿造成威胁。
3,孕晚期(7个月后)这个阶段如果出现腹痛,首先要判断是否为规律的子宫收缩,即有每3-5分钟一次的下腹部疼痛,且每次持续时间逐渐延长,需要立即去医院待产。 但如果仅仅是单侧下腹部隐隐作痛,且无规律,可能只是增大的子宫牵拉周围的韧带导致的,不需要特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