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3个月离婚可以吗?
怀孕三个月,正在孕期,作为律师,从专业角度来讲我是不建议您离婚的。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该判决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符合上述情形,法院才会判决双方离婚。在您已经怀孕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也愿意离婚后,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
但是,根据您的描述,对方可能并没有想要离婚的意思表示。而且处于孕期的您,一旦陷入复杂的离婚纠纷中,对您和胎儿都会造成一定的伤害。 我们建议您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可以先就离婚事宜与对方进行协商,如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再考虑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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