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作用和毒作用的区别?
“不良反应”(Adverse Reaction)是指药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的反应。 既往对不良反应的概念描述为:不良反应是由于药物引起的,但并非一定需要治疗干预的不良反应;而药害却是必须进行抢救治疗的严重不良反应。可见,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需要治疗。
一般来讲,只有当不良反应比较轻时,不需要处理或只需要简单的处理后继续观察即可,比如服用了阿司匹林后出现了恶心、呕吐等反应,这些属于不良反应;然而,如果服用了一剂青霉素后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则属于严重的药害,需要积极抢救治疗。
还有学者根据发生的时间把二者的概念进行了区分——在药物使用初期发生的与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称为早期不良反应(early adverse reaction),而在治疗后一段时间内发生的称为迟发性不良反应(delayed adverseeaction)。
当然,上述定义是相对较弱的,许多药品说明书上关于不良反应记载的内容也需要医生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解读。
例如,说明书说一种药可能引起头晕,医生看到后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服药后的所有患者都会出现头晕,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患者本身就有晕船等头部不适,那么说明书中提到的“可能引起头晕”即是该药的实际使用情况;如果患者原本没有头晕,则在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一过性头晕,则可认为是该药的副作用。
了解药物说明书的重要性不在于依赖其提供的信息来指导用药,而是让我们通过阅读说明书来认识药品的真面目:它可能有的危害有多大,应该在何时、怎样预防这些风险的发生。 毕竟,再完美的药物,如果没有恰当的预防策略,一旦使用不当,都可能会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