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能提前一个月请吗?
我们这边是可以的,但是只能提前15天通知,而且必须给用人单位合理的准备期限。因为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支付的,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单位需要正常提交费用报销材料以及支付员工工资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九条 产假期间的福利待遇: (一)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妇女职工下列优待:
(二)组织职工学习卫生知识,指导做好产前检查及产后恢复工作。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单位的生育津贴、医疗费用,应列入单位内部成本,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 对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本规定造成女职工伤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责任人和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